发布日期:2016/6/28 9:30:31 浏览量:1537 来源:
近年来,随着产权改革和转型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县域农商银行信贷资产规模呈现加速上涨态势,这对拉动经营效益的快速增长,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步入新常态,相应的信贷风险问题也逐步显现,带来了经营管理上新的压力。如何破解风险难题,实现持续发展,笔者就相关问题进行剖析和探讨。
风险特征
目前,在部分县级农商银行,信贷风险特征呈现“三集中”态势:风险金额由小额贷款向大额贷款集中;风险区域由本土企业向外地招商引资企业集中;风险群体由传统“三农”向涉足民间高利贷群体集中。
(一)“三农”领域仍然缺乏合理的信用机制
从当前状况来看,农村信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部分农民仍然固执地认为:贷银行的款和贷私人的款有天然的区别,银行是国家的,带有“公家”的性质,是软的,可以不还;私人的钱是“个人”的钱,必须归还。部分农民长期未还贷款,对其他有能力的也起着一定的误导作用,使其在归还贷款上观望或推迟,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大。
(二)市场融资机制不健全引发信用风险
当前,县域企业多数资金需求靠银行贷款满足。一旦遭遇政策调整,企业间大量的“三角债”、贷款拖欠、产品积压及企业主“跑路”现象等问题波及银行信贷领域,加大信贷风险。一是在投资渠道相对狭窄的情况下,居民储蓄以存款的形式大量流入金融机构,这样,金融机构成了主要的融资中介,承担着过重的资金融通压力。对企业的软债权和对居民存款的硬债务,使金融机构成了社会资金风险的聚集地。二是金融市场建设的迟缓导致县域机构难以通过资产性组合管理来分散风险,尤其是无法利用一些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如期货、期权、贷款出售、资产证券化等,只能被动地接受风险。三是企业破产救济制度及银行担保公司的不健全,使得信贷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在不良贷款无法收回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被迫对赖债户进行起诉,但结果往往是胜诉容易执行难。
(三)风险预警水平低下形成操作风险
如房地产贷款,房价上涨时,其价格效应往往会诱发贷款冲动,在风险控制上可能会降低对房地产项目优劣的甄别和对贷款真实用途的有效监督,从而忽视对房地产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的甄别和监督,导致部分质量差的项目或借款人得到贷款,出现“甄别缺口”。在房地产信贷周期的繁荣时期,贷款者会产生一种错误的安全感,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导致贷款余额的抵借比率下降,期望收益率上升而风险被低估,信用敞口增加,出现房地产信贷的“灾难性短视”,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越多,房地产信贷周期的波动就越剧烈。
(四)技术水平低下导致逆向选择
当前信贷资产盘活激活方式中最大的风险问题是输血盘活法。在输血过程中,往往是不仅老贷款收不回,而且新贷款也血本无归。部分借新还旧贷款掩盖了不良贷款的真实性,降低了贷款的安全性,导致了信贷风险的后移。对部分风险较大的客户继续追加贷款,从而错失了贷款退出、收回和处置的最佳时机,形成贷款周转次数越多,拖延收回时间越长、抵押物折损越大、贷款损失越大的恶性循环。某些不良借款人得到追加贷款后,还款压力减少,某些信贷员催收力度也相应减弱,容易导致部分借款人产生侥幸心理,不再积极主动筹措资金。更有部分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想长期占有金融机构贷款,贷款逾期后设法借新还旧,得到贷款后,把包袱甩给银行。
(五)同质化经营引发周期性风险
在经营战略同质化的情况下,在某些业务领域内,已经出现了过度竞争的苗头,放松信贷标准,不顾风险和成本的“跑马圈地”现象也开始出现。过于注重抵押资产,忽视还款来源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在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泡沫加剧的形势下,与之相关的业务面临越来越大的系统性风险。在国家宏观调控趋紧、信贷规模严控的形势下,中小企业利润受到严重的挤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也逐步扩大。
应对策略
信贷资产质量是银行的生命线。在经营决策上,既要用好“望远镜”,做好前瞻性布局;又要用好“显微镜”,及时管住风险苗头。
(一)机制层面
一是强化贷款作业监管。充分利用好自身信息系统采集数据的优势,定期对信贷历史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结合宏观经济数据,合理确认信贷风险要素和风险影响程度。通过科学的风险度量模型,对信贷风险进行合理的估值,避免盲目跟从市场传导的各种信号,出现逆向选择,进而衍生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特别是房地产信贷,发放以后要及时进入信贷作业监督程序,对发现的发出风险,要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及时提出针对性地措施,把风险控制在第一步。
二是强化行为动态监管。在防范道德风险方面,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及时调整不称职人员,建立和完善岗位轮换机制,通过采取定期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等措施,加大对从业人员制度执行情况和依法合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信贷从业人员8小时工作之外行为信息的了解,例如结朋交友、生活习惯等,加强廉政意识教育,防范权力寻租,增强自觉防腐拒变的能力,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三是强化业绩实效监管。根据信贷风险滞后的特性,对客户经理的考核,要突出业绩指标和风险指标的量化和分配权重,业绩指标突出贡献度,突出客户增长率、规模增长率、贷款收回率、贷款创利率等发展指标。风险考核指标主要和信贷质量类指标、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内控监测检查情况等挂钩。同时,建立“人为”风险抵补制度,将客户经理的一部分绩效作为信贷风险补给基金,采取延期或分期支付的方式予以考核兑现。年末根据贷款发放/收回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兑现到客户经理,另一部分补充到风险补给基金。对产生违约并形成不良的信贷业务,按照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要求进行责任认定,区分主、客观责任,根据失职情节轻重的相应比例扣减客户经理的风险补给基金。
(二)运管层面
一是纵横交错,层层明责,解决好动能不强的问题。要进一步调活清收方案,落实垂直领导的清收管理体制,横向“专业经营、部制管理”,纵向“集中权限、分类指导”,整体“上下双责、捆绑考核”,对清收做到思想、组织、领导、人员、措施、考核“六落实”。严格落实“人管户、户到人”的基本要求,界定好不良贷款客户经理目标责任,匹配好业绩考核、维护等大小考核指标,按照“不违背机理,不规避责任”“便于操作,便于管理,有利经营”的原则,规范具体办事程序,避免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提高办事效率,为清收工作清扫制度障碍。
二是内外联姻,建好环境,解决好合力不足的问题。一是打好“技术牌”。大部分不良贷款沉淀时间长、数额大、人不好找,要按照形成时间长短、金额大小、上次还款结息时间、借款方式等参考数据,本着“先易后难、有效保全、降低损失”的原则进行整理分类,因人施策,寻找突破口。特别是已核销贷款,要逐笔逐户落实清收措施,一步一步落实具体债务还款人,促其按期履约。要借组各类补贴代理发放平台,把好柜台和走访两个管控,加强与借款人的沟通,积少成多,盘活沉淀不良。同时,借组人行征信系统和社会新闻媒介,加大“赖账人”的曝光力度,倒逼不良借款人转变观念,积极还贷。二是打好“感情牌”。针对借款人的实际困难,要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在其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提供帮助,建立共生共融的和谐关系,畅通贷款清收感情渠道。三是打好“法律牌”。要积极向地方党政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建立乡政、部门清收不良贷款联席制度,形成合力,特别是对具备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的“钉子户”“难缠户”,要重拳出击,真正做到“起诉一笔、胜诉一笔、执行一笔、见效一笔、震慑一方”的带动作用,为农商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大小兼顾,层层防险,解决好风险传染的问题。综合化经营转型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也蕴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在优化信贷结构的同时,要严格执行信贷标准,密切关注客户财务现金流,高度重视抵押物品的价值变动,做好压力测试,防止信贷风险积累和不良贷款反弹。在遵守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加强各业务板块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避免市场风险的循环回归。
可尝试的发展路径
近年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及不良资产打包处置等已经成为资产管理公司的一项常规处置手段,虽然目前还存在政策壁垒和操作缺陷,但运用得当,不仅可以压缩管理成本,缓解清收不良资产平台收缩的矛盾,还可以借助广大的社会力量提高处置效果,最大化地化解不良资产。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特定机构将银行信贷资产进行整合、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后,通过证券市场进行打包出售,这对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和化解不良资产具有多重意义,且全国已有多家农商银行进行了有益尝试,特别是对于信贷期限较长的项目贷款和房地产贷款,因其未来预期增值效益被市场关注。
在垂直一体的信贷过程中,贷款银行不可能保证整个信贷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专家把关,而在信用分工的情形下,购买债券化信贷资产的专业投资人会通过各种专业手段对相关标的进行评估和风险权衡,购买后还将对信贷资产的质量进行更加严格的跟踪管理和风险预警。
在这种情形下,证券化的过程倒逼银行创优信贷品种,抢占优质市场,证券化的结果倒逼银行提升信贷资产质量,打通传统中介信用和市场信用之间的通道,发展现行信用体系,从而实现银行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综合目标。
(二)不良资产打包出售
一是要合理授权。对于分散在县、乡、村的小额非核心不良资产,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可考虑打包出售。对金额大、价值高或有增值潜力的核心资产,可采取资产重组,支持对方潜心经营和重新运作,最大限度地提升资产价值。在规则层面,根据不良资产形成的年限、行业等分类指标,确定具体的资产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打包资产的种类、限额、利益分配及成本摊销等具体事项,做到有章可循,操作顺手,逐步把不良资产的出售推向市场化和法制化。
二是成立类似资产管理公司的内部机构。在合理授权的基础上,确定每一贷款组合的最低接受价格,向社会投资者出售或转让。受让方可以是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是民间投资机构,或者是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但首先或优先考虑内部员工或部门集体购买资产包,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三是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打包处置属于一种委托方式,由于委托对象的差别和执行能力的不同,当委托主体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引起法律纠纷时,银行的责任取决于法院如何裁定,要推行打包处置,积极防范因委托带来的法律风险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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